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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年审的通告

文章来源: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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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云人社发[2015]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18年《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工作计划通告如下: 

    一、年审范围:  

    对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年审,2018年1月1日后办理的《就业创业证》不参加本次年审。  

    二、年审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三、年审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3.如本人无法参与年审,要写好授权委托书,指定委托人参加年审。  

  4、2017年12月31日前解除劳动合同未登记失业的,提供解除合同的证明复印件。 

  四、年审地点:  

  1、县人力资源市场(县人社局)大厅4、5、6号窗口; 

  2、临安镇政府服务大厅为民服务中心。 

    五、注意事项:  

    请各位持证人按时间要求界限及时参加年审,未经年审的持证人员不得享受当年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六、咨询电话:7612218  

       

    特此通告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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