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人社发[2015]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18年《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工作计划通告如下:
一、年审范围:
对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年审,2018年1月1日后办理的《就业创业证》不参加本次年审。
二、年审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三、年审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3.如本人无法参与年审,要写好授权委托书,指定委托人参加年审。
4、2017年12月31日前解除劳动合同未登记失业的,提供解除合同的证明复印件。
四、年审地点:
1、县人力资源市场(县人社局)大厅4、5、6号窗口;
2、临安镇政府服务大厅为民服务中心。
五、注意事项:
请各位持证人按时间要求界限及时参加年审,未经年审的持证人员不得享受当年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六、咨询电话:7612218
特此通告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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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日建水县人民政府接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来举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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