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建水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公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和民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坚持“民意主导警务”、“打击就是最好的防范”工作理念,紧扣“群众最痛恨什么犯罪就严厉打击什么犯罪、民众反映什么问题最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快捷、高效、“零容忍”的态度以予严厉打击。有效防控风险隐患,突出打击“黑拐枪”、“盗抢骗”、电信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967起,破1551起,立命案 15起,破 15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429人,刑拘283人,逮捕213人,抓获各类网上在逃人员49人,追缴各类被盗抢车辆800余辆。查破毒品刑事案件6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4人;查破毒品违法案件519件,抓获违法人员517人,缴获毒品16.34785千克,铲除罂粟29695株。发现并受理治安案件1025起,查处865起896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公安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1人。其中:行政编制3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116人。
退休人员88人。
实有车辆编制97辆,在编实有车辆97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公安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1881.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81.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度对比收入增加3969.22万元,增幅50.1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公务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辅警工资、保险支出增加,基建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公安局2016年度支出1179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64.75万元,占总支出的65.98%;项目支出4131.12万元,占总支出的34.02%。与上年度对比支出增加4237.92万元,增幅56.0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公务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辅警工资、保险支出增加,基建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64.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92.02万元,增长35.12%。主要原因主要是因为公务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辅警工资、保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31.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45.90万元,增长119.13%,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开工建设,基建经费增加;上级补助公安工作专项经费增加,以及县级补助专项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公安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95.87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对比支出增加4237.92万元,增幅56.0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公务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辅警工资、保险支出增加,基建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0710.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和福利支出,日常运行经费支出,办案业务费支出,办公设备、公安专用设备购置,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4.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遗属补助支出、死亡抚恤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办案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29.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公安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0万元,支出决算为272.59万元,完成预算的64.9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7.98万元,完成预算的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1万元,完成预算的23.0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数测算2016预算,2015年实有车辆197辆,2016年10月车改完成后留存车辆97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10.12万元,下降28.7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6.68万元,下降2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43万元,下降83.5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严控接待标准,对于没有公函的来访不予接待,公务接待费用降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98万元,占98.31%;公务接待费支出4.61万元,占1.69%。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7.9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7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及业务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1万元,无外事接待。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接待人次230人。主要用于外县市公安民警前来办案、上级公安机关检查督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公安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0.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1.0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辅警工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临时人员劳务费、专用材料及一般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计划1317.54万元,其中,计划采购货物943.80万元,计划采购工程305.41万元,计划采购68.33万元。
实际采购1234.10万元,其中,采购货物878.90万元,采购工程288.03万元,采购服务67.17万元。
2.资产负债情况
2016年资产总计7971.94万元,上年资产总计9689.27万元,本年比上年减少1717.33万元,减少17.72%,原因是核销长期挂账未处理款项;负债本年110.66万元,上年2369.31万元,本年比上年减少2258.65万元,减少95.33%,原因是核销长期未处理的北正街83号建房款。该房屋由1999年开始建盖,至今未办理竣工结算,并且在可预见期间内也无法办理结算手续,致使我单位其他应付款及其他应收款科目下与工程相关的款项长期挂账无法处理。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报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批准后对该款项进行核销处理。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