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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8/2017-04710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建水县水务局
生产日期
2017-08-21
文号
信息名称
建水县水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建水县水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水务局为县政府直属行使行政职能单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水务局机关下设置5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水政水资源股、资产财务股、农村水利股、防汛抗旱办公室。

  2.人员情况.2016年编制人数109人(包含下属2家水管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02人,退休89人,离休2人。

  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供养职工69人(在职职工41人,与上年相比减少3人,调出1人,退休2人。离退休职工30人,与上年相比增加2人,包含机关未过度为公务员管理单位前的退休职工9人),下属水管单位差额补助职工122人。其中:在职人员61人,工资按工资的三分之一补助;退休人员61人,按工资的按50%给予补助,差额补助人员与上一年人数一至。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建水县水务局,是主管水行政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县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法规、规章报相关部门批准并监督实施;

  2.组织拟定水务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规划和指导协调流域的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3.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和跨乡、镇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及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指导水文工作.

  4.拟定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5.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6.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之间的水事纠纷;

  7.拟定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务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指导水务行业的供水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和管理水务行业国有资产;

  8.组织编制并负责审查、审批小(二)型和跨乡镇水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组织水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实施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务工程的规程、规范;

  9.指导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办理县际河流有关事务;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务工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管理监管;

  10.主管农村水务、农村饮水和乡镇供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11.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审批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综合防治并发布公告;

  12.负责水务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水务队伍建设;

  13.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和抗旱工作,对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的防汛抗旱实施统一调度;

  14.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是“十三五”水利发展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的攻坚之年。全县水利工作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州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把“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五大理念贯穿于水利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和总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水利各项工作,建水水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全县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全面建成小康目标提供强有力水利保障。

  【水利投资】2016年完成水利建设投资39093.46万元,其中:水利基建投资20070.69万元,农田水利投资19022.77万元;固定资产投资141065万元;年度中央投资计划完成20160.80万元。

  【工程效益】水利建设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696平方公里,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8827人,完成干支渠防渗17.54公里,征收水资源费57.724万元,引调提水工程2件,全县完成库塘蓄水11566万立方米。

  【跃进水库引水工程】工程由跃进大沟输水干渠和新建香林寺水库(小一型)组成,批复概算总投资17006.21万元,于2013年10月7日开工建设,截止2016年12月,累计完成工程项目总投资14573万元,占工程项目总投资的86%。跃进大沟输水干渠已经完工,新建香林寺水库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工程建设总进度达91.6%。

  【大田水库工程】大田水库总库容1028万立方米,正常库容980万立方米,兴利库容818.2万立方米,灌溉面积1.79万亩,供水人口1.15万人。可研批复估算总投资30150.31万元,建设工期40个月。工程于2015年12月5日已正式开工建设,正进行输水泄洪(导流)隧洞工程施工,已完成投资6120万元,占总投资的20.3%。

  【白家田水库工程】工程于2012年5月8日开工,到2016年12月,工程现已全部完工,完成投资5142.5万元,共开挖、土石方20.12万立方米、填筑土石方12.4万立方米、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1.1万立方米、耗用钢筋258.78吨。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16年度,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2件,完成投资3904.14万元。

  【农田水利建设】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投资1250万元实施面甸片区2016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工程覆盖面积0.5万亩;投资90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67件,提升8827人饮水水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89件;完成“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22922.82万元。

  【规划与前期工作】积极推进辖区内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等重点水利规划编制,完成了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全面加快西南五省重点水源建设规划、全国大中型水库建设实施意见确定的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完成了2016年拟建重点水源工程、重大水利工程和规划内江河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编制完成《建水县供水安全保障网建设规划》、《加快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完成了建水县大田水库初设批复,主体工程招投标工作已于2016年12月完成;苏租水库已完成野外测量及地勘工作,正在编制可研报告;云降寨水库初设报告已通过省烟草公司审查;红罩塘、铜厂、施家寨三件水库可研已经州级评审,待批复;牛滚塘水库完成可研编制,待评审;配合州级完成“红河州供水安全保障网”建设规划、《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水网保障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同时全面加快了农田水利、山洪灾害治理、水利及其他防洪工程前期工作进度,确保满足投资计划安排和建设需要。

  【水利科技和水利人才队伍建设】重视和强化水利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加强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职工教育培训,2016年共开展建设管理技能和安全生产管理培训182人次,选派各类技术人员参加水利部、省厅和州级组织的业务培训42人次;申报水利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3人,通过评审人数4人;不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2016年引进急需水利人才1名。

  【防汛减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全面组织好汛前、汛中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抓紧抢修水毁水利工程,认真排除防洪隐患,尽快恢复和提高防洪能力。2016年多次组织发改、农业、水务、安监、交通等部门,派出六个工作组对我县主要水库、坝塘、河道、山洪灾害点、城市内涝易发区、红河流域等进行相关督查。汛前,成立四个汛前安全检查组,深入各乡镇全面检查水利防洪工程。汛中,成立六个安全检查组,深入各乡镇对水利防洪工程再次进行安全排查,并对汛前、汛中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落实。汛期开展联合执法10余次,重点对南沙水电站库区网箱养鱼、下游河道采沙、水上交通安全、红河干流违规采沙等影响安全度汛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保证了红河干流建水辖区内河道畅通,行洪安全。

     【水利建设投融资改革工作】抓住各类投资机遇,积极争取各级水利建设资金支持,积极配合州水投公司和县政府做好与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用好专项建设基金、抵押补充贷款(PSL)、融资担保等金融支持水利政策,2016年贷款金额2.64亿元。

  【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一是严格取水许可审批,2016年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共计6份,并均进行了严格的水资源论证;二是在县法制网站公布了建水县水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上墙,明确办理时限,公开办理流程;三是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2016年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1件;调处水事纠纷2起,未发生重大水事纠纷案件,水事纠纷调处和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率100%;四是施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配置管理,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论证,按律缴纳水资源费42万元。

  【安全与质量】一是防汛安全:严格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执行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和险情汇报处理制度,明确了各乡镇、各类重要防洪设施防汛责任人,采取县乡村领导干部包乡包村包户的“三级三包”措施,做到定人、定责;开展汛前、汛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防止特、重大洪涝灾害事故发生。二是工程质量安全:以构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为突破口,加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能力建设,为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逐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针对在建的各类水利工程通过“质量监督申请制度”、“项目划分申报审批制度”、“质量评定申请制度”等规范性制度进行严格管理,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督促各个受监项目工程建立、健全和完善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形成“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到职责分明,责任明确。三是生产安全: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辖区内水利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严格按照《建水县水利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40余份,实行严格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职能科室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职责,充分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经常深入水利工程一线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检查,适时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专项稽查;强化对辖区内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完善辖区内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抓好防汛抗旱、水库与在建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在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的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各乡镇水务站站长、各中型水库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技术人员120余人进行水利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工作业务培训及监管行业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水利安全监督员的监督能力。

  【农田水利改革】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水利改革思路,以及省州关于农田水利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2016年实施面甸片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作为水利改革试点项目,项目于2016年3月开工,2016年11月完成工程县级验收并移交用水户协会进行试运行管理。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一是按“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继续做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对于集体所有的工程,落实承包、租赁、股份合作、采用用水管理协会、委托或用水企业管理等措施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及完善管理体制。二是积极开展农业供水水价的调研和改革试点工作,以岔科镇的阻塘子村委会作为省级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试点项目区,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水利改革思路,以促进农业节水增效为目标,以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建立了初始水权分配制度、合理水价形成机制,节水奖励和精准补机制,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体制以及专业合作社组建。项目区乡镇为了更好管理好本项目,在项目区成立建水县东润农业灌溉有限公司进行管理。三是完善农村供水体制改革,充分调动乡镇、村委会参与管理小型水利工程的积极性,彻底改变水利工程“主体不清、责任不明、重建轻管”的不良局面,盘活全县小型水利工程资产,充分发挥小型水利工程的工程效益。

  【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根据新《水土保持法》,严格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批程序,开发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2016年度,建水县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24.70平方公里,生态修复面积达到8平方公里,审批水保方案11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3.84万元。

  【信息宣传工作】2016年共上报信息采用18条,在红河日报刊登1篇,并在红河电视台播报1条,建水电视台播报3条,建水时讯3条。积极配合州级开展各项水利宣传,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04”宪法宣传日为楔机开展宣传工作,共发放宣传资料4000份,环保宣传纸杯5000余只,张贴宣传标语40条,宣传横幅10条;增强群众水环境、水源保护意识,信息宣传和水利信息化工作有质的提升。

     【党建工作】中共建水县水务局党委共辖6个党支部,其中机关支部1个,事业单位支部5个(老年、跃进、绵羊冲、天华山、水勘队党支部),党员共计110名,2016年共收缴党费35640.12元,补缴党费46527.60元。

  2016年按照中央、省州县各级党委的安排部署,水务局党委积极在全体党员中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落实好基层党建年、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性宣传教育,增强党员文化自信,争做优秀党员。一是积极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度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教育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全体在职党97名员干部对照学习要求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二是完成了第二届水务局党委和2个届满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出新一届党委支委班子成员;三是落实党务基础,认真开展党费收缴和党组织关系排查,加强软弱涣散党支部的整治工作,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制定积分管理措施,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强化结果运用。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的主体责任,加强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防渗墙”建设,开展“六个严禁”工作,有效防止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重点加强对水利招投标、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干部的管理,确保工程、资金、生产、干部安全;五是抓党建促水利扶贫攻坚,2016年筹措8万元资金,完成了岔科镇上宽塘自来水管网工程,解决了群众吃水难的问题,估算总投资8480万元的新建小(一)水库铜厂水库工程,现已完成可研报告待州级批复,前期工作推进顺利。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围绕水利中心任务,继续加大落实水利系统党风廉政“防渗墙”建设,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水务局党委采取了多项措施,充分突出了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地位,着力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部门主要环节,主要岗位,针对水利项目资金计划立项审批安排权、行政审批权、项目评审权、行政执法权、财务管理权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并加以执行,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按时报送个人有关事项和廉政档案,严肃进行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干部谈话5人次;二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通过排查梳理风险点,明确各科室、下属单位的廉政风险责任,提前打好预防针,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办理信访案件,与信访人沟通思想,消除疑虑,努力搭建干群关系的桥梁,2016年共直接接访群众来访1件,办理县纪委转办信访件1件,信访局转办信访件8件,红河热线转办件1件,96128来电办理2件,满意率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水务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建水县水务局

  2.建水县水务工作站(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未单独核算,并入机关核算编报);

  3.建水县水政监察大队(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未单独核算,并入机关核算编报);

  4.建水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未单独核算,并入机关核算编报);

  5.建水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事业单位,财务未单独核算,并入机关核算编报);

  6.建水中低产田改造办(事业单位,财务未单独核算,并入机关核算编报);

  7.建水县跃进水系管理处(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本表只核算财政拨款补助工资);

  8.建水县绵羊冲水系管理处(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本表只核算财政拨款补助工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水务局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0人),事业人员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

  离退休人员91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8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水务局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5394.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94.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0993.95万元对比,收入增加28.58%既4400.7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建水县跃进水库引水工程项目烟草援建资金配套到位。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水务局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561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66万元,占总支出的6.92%;项目支出14530.58万元,占总支出的93.0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2044.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3566.65万元);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3656.97万元对比,支出增加12.52%即1954.27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是建水县跃进水库引水工程项目烟草援建资金配套到位,推进了工程的实施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0.66万元。与上年920.52万元对比增加17.39%即160.1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调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25%。(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30.58万元,占总支出的93.08%。与上年13656.97万元对比,支出增加12.52%即1954.27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是建水县跃进水库引水工程项目烟草援建资金配套到位,推进了工程的实施进度。

  2016年水务局决算支出1561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6万元,占总支出的6.92%;项目支出14530.58万元,占总支出的93.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水务局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44.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15%。与上年13334.28万元对比减少9.67%即1289.69万元,减少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水务局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44.5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农林水支出11655.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水务局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22万元,支出决算为30.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84万元,完成预算的49.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38万元,完成预算的50.89%。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03万元,下降11.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3.14万元,下降17.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9万元,下降5.4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4万元,占49.11%;公务接待费支出15.38万元,占50.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3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行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3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3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行工作的开展。水务局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01万元,与上年99万元对比增加35.72%即55.0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一是因为上年度资金到位晚,部分支出次年才形成;二是新建扩建水利建设项目、抽调人员增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上报政府采购计划,3.06万元,采用部门询价采购方式实施政府采购,现已选择供应商并验收完毕,政府采购金额:2.964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水利工程建设,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等水利工程及其他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等支出。

  水利前期工作,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施、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工作的支出。

  农田水利,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防汛,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抗旱,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

建水县水务局
2017-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