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建水县爱卫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爱卫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和政策,组织开展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2.执行爱卫会的决议,完成爱卫会交办的工作,落实爱国卫生工作的各项制度;
3.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和个人落实其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任务;
4.开展爱国卫生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价;
5.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6.总结、推广爱国卫生工作经验;
7.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技术指导和专业人员培训工作;
8.协调、指导农村改水改厕,改善环境卫生;
9.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爱国卫生规划及年度计划;
10.负责组织开展县、乡(镇)开展创建和巩固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等活动;
11.负责协调开展全县健康教育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基层健康教育的技术指导和普及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人员编制6人,其中:工勤编制1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实有工勤人员1人,公务员6人。
2016年10月前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2016年10月后无公务用车。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建水县爱卫办决算总收入141.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3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收3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6年虽然工资福利支出大幅度提高,二是2016年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经费投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70.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支67.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6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厕项目)支出3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比2015年多支239%;2016年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经费支出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爱卫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134.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6%。
2.农林水支出30万元(农村改厕补助),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
3.住房保障支出支出5.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4%。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爱卫办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1.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1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县爱卫办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4万元。比上年5.09万元减少1.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下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县爱卫办接待费开支8.19万元。比上年3.70万减少4.49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8.19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接待人次1200人。主要用于相关检查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人,人员支出59.2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3.75万元,占支出比率31.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3万元,占支出比率3.25%;商品服务支出81.13万元,占支出比率47.60%;其他资本性支出30万元,占支出比率17.60%,人均基本支出8.4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严格按照采购流程审批,无擅自采购行为。2016年实际采购金额15.19万元,其中货物采购12.95万元,服务采购2.24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