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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8/2018-00026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生产日期
2018-01-04
文号
信息名称
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职责

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职责

  一、发改局主要工作职责

  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宏观调控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有关政策措施,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二)汇总分析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研究县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分析、预测。

  (三)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组织管理全县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建立和完善项目储备库;根据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上报建设项目,争取国家、省、州对全县各行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审查、转报和下达由省、州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参与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四)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动员(含经济动员和交通战备)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研究制定投融资、计划、价格(粮食流通)等体制改革,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法规的起草和协调实施及其他有关体制改革方案的研究;指导全县市场体系的建立,组织制定重点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

  (六)组织好经济信息的研究。负责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运行状况及趋势信息的提供,定期不定期地向各办、局、乡镇及社会提供政策信息和经济信息。

  (七)负责价格调控和监督管理。对县管商品价格提出改革、调整方案;依法调处本县各种价格和收费争议,规范价格(收费)行为;负责全县经营收费许可证的核证、审验工作;负责本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控及农产品成本调查统计;按照收费管理权限,及时调整县内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及对收费许可证进行核证、年检、变更和注销工作;依法监督、查处县内各种价格(收费)违法行为;依法对本县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仲裁机构委托的涉案物品价格进行鉴证,对各类市场主体价格行为合法性、价格水平的合理性进行公证性认定。

  (八)认真做好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局长工作职责

  (一)主持县发展和改革局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局务会,研究制定工作计划、任务及有关规章制度,并进行检查、落实。对各股室进行工作指导和督查,抓好全局的业务建设,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正确反映全县的政策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意见和要求,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当好参谋长。

  (三)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和协作中的重大问题,主持建立和完善项目库,抓好县域重大发展项目的协调工作,直管办公室、投资股。

  (四)协调与县属直各有关单位(部门)和乡镇的关系,并做好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工作。

  (五)督查落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党委书记工作职责

  (一)主持县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工作,按照党的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党委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召集党的委员会,结合机关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完成。研究安排党委工作,将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的委员会大会讨论决定,制定党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做好机关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党风廉政、组织人事等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组织检查党委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并定期向党的委员会、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五)经常与党的委员会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内部的党、政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六)抓好党的委员自身的学习,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党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四、副局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局长工作,对局长负责。抓好分管股室的自身建设,负责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及全县价格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

  (二)负责全县价格改革规划及年度计划制定、价格调控目标的提出及调控措施的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价格监测、指数编制、农本调查及价格预警预报工作。

  (四)负责全县重要商品价格及作价办法的制定和调整工作。

  (五)负责指导监督县级有关部门、行业的价格管理工作,处理价格矛盾和争议。

  (六)负责系统人员价格法律、法规及物价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制定与调整。

  (八)负责组织研究制定部分服务价格及收费的作价原则和管理办法。

  (九)负责实施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年检和核发工作。

  (十)负责协调处理全县各种收费和服务价格争议。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副局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局长工作,对局长负责。

  (二)抓好分管股室的自身建设,确保所承担工作按质按时按量完成。协调分管股室与其他股室、相关部门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的工作关系。

  (三)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重大事项须及时向局长报告。

  (四)分管基础产业股、社会事业股、农村经济股。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工业、农业、教育、卫生、交通、能源、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发展战略等。

  六、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一)协助书记工作,对书记负责。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及效能监察、办公室文秘、综合股、信息站。

  (二)全面负责局党委纪检监察效能监察工作,按照上级和局党委部署,主持制定纪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主持纪委会议,定期通报工作情况,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研究贯彻落实局党委或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

  (四)联系实际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五)根据局纪委会议的决定,向上级党委报告本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

  (六)接待来信来访,组织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七)对选拔任用干部提出廉政考察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谈话。

  (八)抓好纪委班子自身建设,做好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发挥集体的智慧和作用。

  (九)联系实际进行工作研究,定期组织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对纪委班子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负总责。

  (十)完成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协助局党政领导组织协调日常党务、政务工作。

  (二)组织参与起草主要文件,参与重大课题调研。

  (三)负责会议组织、电文运转、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档案管理、文书资料、办公自动化以及督办、信访、保密、财务、资产、房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接待、治安保卫等行政事务。

  (四)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教育、计划生育、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五)协调股室、下属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日常工作。

  (六)认真做好人大、政协提案及来信来访的回复工作。

  八、综合计划股工作职责

  (一)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中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部门(行业)和各乡(镇)规划。

  (二)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下达年度计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三)进行全县宏观经济监测和预警,分析研究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及时提出措施建议。

  (四)按照州信合办政府信用贷款的管理规定,做好全县的政府信用贷款项目的收集、筛选、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

  (五)贯彻落实省、州发改委有关申报基本建设项目贷款贴息的精神,组织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贴息的收集、申报和管理工作。

  (六)按照上级的布置安排,组织、协调全县相关部门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做好县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投资股工作职责

  (一)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研究投融资体制改革问题;

  (二)安排国家、省、州和本县拨款的重大建设项目;

  (三)负责固定资产项目的储备工作;

  (四)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济适用房和政法部门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五)负责县级机关建设项目的计划和投资安排。

  十、社会事业发展股工作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和衔接平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县高新技术产业重大项目和布局

  (二)研究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协调人口、教育、劳动就业、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广播影视、旅游、工青妇、残联、民政等发展政策。

  (三)审核编制社会发展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审批和安排重点及专项社会发展项目;根据有关规定,参与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和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编制及实施促进和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等年度计划,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十一、基础产业股工作职责

  (一)研究全县工业发展情况,提出我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提出工业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负责编制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对国家、省、州、县规定审批工业门类的新建工业项目和规模以上更新改造项目进行审(报)批,实施非淘汰类工业项目(非政府性投资)核准和备案;

  (二)研究全县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电力支柱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定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实施对煤炭及开发利用、电力等能源建设的管理;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审批权限内重大建设项目。

  (三)研究全县交通运输发展的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重大布局、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拟定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审批和安排重大建设项目。

  十二、农村经济股工作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等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监测和分析农村经济发展形势,对经济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调控措施和政策建议;

  (三)组织编报、审核农业重大项目,并做好项目的实施、督查和协调工作;

  (四)组织编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争取省、州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安排,抓好龙头企业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项目实施;

  (五)指导协调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参与提出财政性支农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和配置意见。

  (六)拟定和协调国土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措施,参与全县扶贫工作有关专题规划的编制。

  十三、价格收费股工作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省、州下达的商品价格改革、调整方案,负责提出县管商品价格改革、调整方案;负责全县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协调和处理县内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商品价格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争议。

  (二)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收费和价格政策。

  (三)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

  (四)会同县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初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并报上级计划、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五)组织辖区内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发证、审验及上报;并做好收费单位执收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六)纠正同级政府部门或乡镇政府越权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行为。

  (七)指导、协调、管理好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工作,监督县内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查处违反收费管理规定的行为。

  (八)协同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好“清费、治乱、减负”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

  十四、价格监督检查所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县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宣传贯彻国家和省价格方针、政策、法规。

  (二)监督检查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情况,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三)指导全县社会价格监督、听证和检查工作,受理、承办不服县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查处而申诉行政复议的案件和协助局领导应诉被处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价格行政诉讼。

  (四)依法对国家价格调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及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统计工作。

  (六)负责对全县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明码标价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公示进行管理监督。

  (七)负责价格诚信单位的评选和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开展。

  (八)办理人民群众和单位有关价格行为的信访和举报。

  (九)对上级交办、领导交办和其他部门转办的举报事项,负责督办并反馈处理结果。

  (十)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材料、报表。

  (十一)负责监督检查案件、举报案件的案卷整档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局领导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十五、价格认证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实施国家、省、州价格鉴证工作的政策和建议。

  (二)接受县级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

  (三)受理县交警部门委托的道路交通财产损失认证。

  (四)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价格行为的合法性、价格水平的合理性进行公证性认定。

  (五)负责实施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情况调查,分析研究农产品市场供求与价格变化的动态关系。

  十六、经济信息站工作职责

  (一)组织宏观管理的综合分析研究,进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超前分析和估价,供领导和有关部门宏观决策参考。

  (二)调查掌握乡镇、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创新性的工作或典型事例,从宏观、总体角度进行研讨、探索,指导全局工作的思路和对策。

  (三)对县内组织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工程跟踪调研,掌握情况,客观反映难点、热点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供县政府领导同志决策参考。

  (四)加强与各部门、各行业的联系,定期进行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五)为领导和有关部门传递建水宏观经济运行与管理中带有全局性、倾向性、苗头性的新情况、新问题,便于领导和有关部门据此作出宏观决策

  (六)对全县组织实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进行反映,以便更好地指导和推进我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

  (七)收集并反映和中行业在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中的成绩、经验和问题,定期办好《建水宏观经济信息》刊物,为领导同志决策、指导工作提供服务。

  (八)做好信息采集,传递县内外信息,推进信息资源共享。

  (九)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2018-01-04